“人体头部是最脆弱的部位,在摩托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盔是摩托车骑乘者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请您今后骑乘机动车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头盔。”“您的温馨提示是为了大家的安全,我以后一定会自觉佩戴头盔。”9月20日8时许,在郧阳区城关镇九里岗桥下,一未戴头盔驾驶电动车女士在听了民警推心置腹地宣讲劝导后,当场作出承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节能、实惠等优点,已被众多郧阳城区市民作为日常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时有发生,成为交通安全隐患。为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13日,郧阳区交警大队推行机关警力“下基层上一线·生命平安头盔”高峰执勤行动,即集中统筹股室、队所警力,每天早高峰7:30时至8:30时、晚高峰17:30时至18:30时段,在城区12个主要交通要道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执勤行动。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其方便、节能、实惠等优点,已被众多郧阳城区市民作为日常短途出行的代步工具。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时有发生,成为交通安全隐患。为巩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13日,郧阳区交警大队推行机关警力“下基层上一线·生命平安头盔”高峰执勤行动,即集中统筹股室、队所警力,每天早高峰7:30时至8:30时、晚高峰17:30时至18:30时段,在城区12个主要交通要道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执勤行动。
预告警示在前,宣传教育先行。9月12日,郧阳区交警大队通过“郧阳交警微博” 、城区led显示屏、短信等平台,向广大驾驶人发出《关于严查严防交通事故隐患的警示通告——郧阳交警给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发布严管严查严处不戴头盔宣传标语,宣传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严重危害。
路面无缝管控,严查交通违法。郧阳区交警大队集中警力,加强城乡结合部、早中晚时段的巡逻查控,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超员超速、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在城区11个主要交通路口、十堰大道为“主战场”,设点查纠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两轮、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进行查验,现场查扣了一批存在违法行为的摩托车,形成了“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起”的严管高压态势。期间,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利用向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的方式,大力宣传目前正在开展的“生命安全头盔行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执勤民警结合辖区典型事故案例,对违法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还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而纠正部分市民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潜移默化地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郧阳区交警大队共出警236人次,推送宣传标语38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累计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头盔违法行为700余起、劝导摩托车驾乘人员55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