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应急管理局曝光一起“一案双罚”典型案例-快3大小单双下载

10-18 17:22   王强

近日,郧阳区应急管理局曝光一起矿山企业“一案双罚”典型案例,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形式,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压实矿山安全生产各方责任,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筑牢安全底线。

2024年4月8日,郧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十堰市某生态修复有限公司矿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矿区的排水渠硬化、植树、客土喷播等项目分别发包给三家公司施工,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对该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韩某某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作为发包方或出租方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避免出现“以包代管、只租不管、一包了之”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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